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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地重劃是一種有效促進土地經濟利用,與健全都市發展的綜合性土地改良事業,為開發新社區,加速完成都市建設及取得公共設施用地最有效手段之一。辦理市地重劃不但可開發廣大之建築用地,增進土地利用價值,並由政府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,節省政府鉅額之用地徵購及工程建設費用,更可於重劃後取得之抵費地出售後所產生之盈餘款,用以增添重劃區內公共建設或支援地方建設;對於土地所有權人而言,亦可因重劃獲得完善之公共設施、便利之交通、土地方整臨路便利使用及土地價值增漲之實益。茲將其效益歸如下: 就社會整體層面而言 (一)促進都市健全發展 重劃區土地係依都市計畫內容予以整體開發,經進行土地交換分合,並完成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後,可形成良好之都市發展環境,促進土地經濟利用,奠定都市發展基礎。 (二)節省政府財政支出 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、溝渠、兒童遊樂場、鄰里公園、廣場、綠地、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、停車場、零售市場等十項用地,及工程費用、重劃費用等皆係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,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,故政府可節省巨額購地及建設經費支出,有效減輕政府財政負擔。 (三)健全地籍管理 重劃後地籍重新整理,除可消除畸零地外,並可使土地經界明確消除糾紛,同時亦可減少共有土地權屬複雜之情形,有利地籍管理。 (四)符合社會公平原則 都市土地以市地重劃辦理開發,基於「受益者負擔」之公平原則,由全體參加重劃之土地所有權人分擔公共設施用地及重劃費用,可避免犧牲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之權益,亦可免除其他土地所有人之不勞而獲。
就參加重劃之土地所有權人而言 (一)重劃區土地所有權人雖需提供土地興闢公共設施,並負擔重劃費用,但重劃完成後,區內公共設施完備,土地區劃井然有序,地價隨之上漲,土地所有權人可獲其增漲利益。 (二)享受減稅之利益 1.減輕土地增值稅 重劃區土地所有權人提供之土地,主辦機關將發給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,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減除,並依減除後計算之土地增值稅額減徵百分之四十。
2.減免地價稅 市地重劃辦理期間,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之使用而無收益者,其地價稅全免,重劃完成後,自完成之日起,其地價稅減半徵收二年。
3.改善生活品質空間 市地重劃開發完成後,各項公共設施完備,原重劃前之雜亂現象均一掃而空,居民可享有優良之生活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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